争论焦点1:包装装潢
诸葛亮家是否包装侵权,法院一审暂未果
据江口醇负责维权事宜的何慧婕介绍,从去年四五月开始,他们发现诸葛亮家酒在广东市场开始大规模销售,产品的包装、形状颜色和装潢都跟江口醇诸葛酿很相似。“这是误导消费者,是在仿江口醇诸葛酿。”
江口醇认为,江口醇诸葛酿在2003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产品,并在2006年“诸葛酿”酒纠纷案中被广东省法院终审判决认定为知名商品,“诸葛酿”是特有名称,其包装、装潢也是特有;被告诸葛亮家公司的“诸葛亮”家酒与原告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“诸葛酿”构成近似,包装、装潢亦高度近似,造成消费者误认,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面对江口醇的指控,诸葛亮家主张:其是“诸葛亮家及图”、“诸葛亮府及图”、“诸葛亮宴及图”三个注册商标的所有人,其生产的“诸葛亮”系列酒类产品使用在先,知名在先:“诸葛亮家酒”分别于1991年、1995年、1996年被评为山东省优质产品,2003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级产品,2004年被评为山东省商标;其生产的“诸葛亮家酒”与原告的“诸葛酿”酒的名称、包装、装潢并不相似,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双方在包装、装潢上是否侵权各执一词。诸葛亮家酒南方营销中心品牌总监戚广科向本报记者表示:“在包装装潢中,名称是核心,诸葛亮家和诸葛酿不可能让消费者混淆。此次江口醇告我们侵权的是我们的屋顶盒产品,而屋顶盒包装在白酒行业由来已久,任何一家有历史的酒厂就有屋顶盒包装,并非江口醇所独有,山东诸葛亮家酒总共有27款包装的产品在销售,屋顶盒只是其中一款,我们根本没必要模仿别人。”
而何慧婕认为,既然是注册商标,何不将诸葛亮家酒五个字连着用,而是在包装中放大“诸葛亮”三字,缩小家字使用呢?山东诸葛亮家的一位相关负责人对此对记者回应,早在1989年,诸葛亮家还没有注册商标时就开始这样使用诸葛亮三个字,并向记者出示了一些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旧新闻出版物,上面有诸葛亮家酒突出“诸葛亮”三字的几款老包装图片,“不突出诸葛亮三字是傻的。”该人士表示。
记者了解到,广东顺德法院的一审本月8日已经开庭,但目前仍未有结果。持续多年的“诸葛大战”经过近几年的官司纷争,仍然难以了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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